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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7-05 17:20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自评自建与自我改进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继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总结我校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的办学成绩和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学校第九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

2.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凝练特色,突出优势,找准差距,加强建设,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3.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产学研合作,丰富人才培养资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培养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进一步提高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要求,审核评估范围包括 6+1 个审核项目,涉及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 6 个项目和 1 个学校自选特色项目,包含 24 个审核要素、64 个审核要点。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具体涉及到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审核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完成评估工作,成立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简称“评建办”),评建办设在教务处。

评建办负责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报告起草组、材料与数据组、宣传组、质量督办组等专项工作组。各院(部)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

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各院(部)主要依据审核评估的项目、要素、要点开展相关的自评自建自改工作。

五、工作进程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将审核评估工作过程分为宣传发动、自评自建自改、迎接评估、专家进校评估、整改落实等5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

工作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审核评估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使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到教学和审核评估工作之中。

基本任务:

1.制订评建工作方案,成立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

2.召开评建工作动员会,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3.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和内容,落实责任单位;

4.建设评估工作网站,编制审核评估手册,加大宣传力度;

5.组织学习考察与业务培训;

6.院(部)成立评建工作专班,形成评建方案,报评建办公室;

7.组织开展近三个学期课程考核和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项检查。

(二)第二阶段:自评自建自改阶段(2018年4月-9月)

工作目标: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加强条件建设,优化美化环境;依据审核评估的审核项目、要素和要点,学校各单位梳理规章制度、基础数据和材料,整理支撑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基本任务:

1.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按照审核评估的审核范围和引导性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评、自建和自改工作;

2.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对照相关评估标准,查找差距,提出解决办法,报送评建办公室,抓好整改落实;

3.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完成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各院(部)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质量标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各院(部)按照学校评建办通知要求完成各项评建任务(包括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制定;本学期课程考核和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项检查);

5.各院(部)完成2017-2018学年度院(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各院(部)、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全面加强教学基本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教学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7.各院(部)、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形成各类档案目录;

8.由质量督办组对各院(部)和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9.根据检查意见, 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10.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重点问题;

11.形成自评报告,并广泛征求意见;

12.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完善自评报告;

13.完善支撑材料,按项目、要素、要点依次装盒、归档。

(三)第三阶段:迎接评估阶段(2018年10月-11月)

工作目标:完成专家进校前的最后准备工作;调整全校师生工作学习状态,形成良好氛围,达到最佳状态;搞好环境优化美化工作。

基本任务:

1.完成2018年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2017-2018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学校自评报告、总体介绍视频、支撑材料定稿;各院(部)和相关单位支撑材料定稿;

3.专家组到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定稿;

4. 10月中旬向上级部门提交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

5.完成评估见面会上的校党委书记欢迎词;对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等做出必要的补充说明;

6.根据省教育评估院要求,及时(专家进校评估前三周)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管理系统”上传各项评估资料。

7.联系教育部评估中心,及时获取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四)第四阶段:专家进校评估阶段(2018年11月下旬)

工作目标: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受审核评估,确保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

基本任务:

1.做好专家组进校评估的接待、联络、沟通协调工作;

2.配合专家做好实地考察各项工作,搞好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3.配合专家组开好学校与专家的见面会和专家组意见反馈会;

4.做好专家组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第五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2月)

工作目标: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

基本任务:

1.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各院(部)根据学校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工,制定和提交详细的整改任务实施方案;

3.分阶段对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各院(部)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检查验收;

4.按要求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呈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

5.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评估整改回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加强组织领导至关重要。要在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充分发挥评建办及评建专项工作组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各院(部)要服从学校统一指挥和调度,步调一致,行动迅速,扎实工作,保证全校审核评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审核评估工作是学校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全局,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正确认识评建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员参与,加强协作,互相支持,携手共进,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评建办及评建专项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各院(部)要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及引导性问题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程表》(见附件2),保质保量完成自评自建自改、数据上报、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教学档案管理、硬件条件改善、环境优化美化、专家接待和服务等各项工作。

(四)建立奖惩制度,保障实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和全体师生利益。全校师生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出力有为,争先创优。学校将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及年度绩效相结合,对在评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与奖励;对在评估工作中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负责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年终绩效核减处理。

主办单位:武汉轻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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